您对这项重大的税收变化有疑问吗?财政部的权威解释在这里,这里是最全面的!提示►►可能需要5分18秒才能阅读本文。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已于19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税法自1980年实施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将迎来根本性的变化: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四种收入首次实施综合税;税收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先增加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重大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其他特别扣除额;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的税率范围。让我们注意这项史无前例的税制改革。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的修正》的说明财政部长刘坤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委员:我受国务院法修正案(草案)委托)。。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中国第三大税种,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所得税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要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建立全面的税收制度。 d分类的合并个人所得税制度。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加大对子女教育,重病等特殊费用的扣除,合理减轻负担,鼓励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并走向财富。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查草案)”。该草案已得到国务院的同意。解释如下:1。修正案的总体思路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是为了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定和部署,确保依法顺利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改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修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内容,原则上,不会修改其他内容。二,修正案的主要内容(1)完善纳税人规定。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种类型的纳税人:一种是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并且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获得的收入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是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没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并且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必须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常分为两类: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纳税方式上都不同。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两种纳税人本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是没有进行概念上的分类。为了适应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收税方法方面的不同要求,并促进税法和相关税收协定的实施,该草案借鉴了国际惯例并明确介绍了税法的概念。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为了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和保护国家税收权利,将居民在中国居留的判断标准从目前的一年调整为183天。 (第一条)(二)对部分劳动所得征收综合税。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并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根据“逐步建立综合,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要求,结合目前的征收管理能力和配套条件的实际情况,草案将包括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收入等4个项目。收入,手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劳动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被包括在综合征税范围内,并采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个人每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则按月或子项目计算。同时应适当简化应纳税所得额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调整为“营业收入”,将“承包经营性和租赁经营性收入事业单位” ”将不会保留。该情况单独计入综合收入或营业收入。对于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房地产租赁收入,财产转移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仍使用单独的税项,并按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种是综合所得税率。将按月计算的应税收入调整为年度计算,并优化部分税率的调整。具体来说:将三个低税率分别为3%,10%和20%扩展,使3%的税率翻倍,并将部分所得税的当前10%的税率降低至3%;税率大幅提高10%,当期税率所得税率为20%,当期税率25%,部分所得税率降低为10%;目前的税率是将部分所得税率的25%降低至20%;相应降低25%的税率三种较高税率30%,35%和45%之间的距离保持不变。 (第3条和第16条)第二个是营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当期生产经营收入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出租经营活动的所得税率,从5%到35%的5个等级的税率保持不变,每一个的税率等级已适当调整。高端税率的下限从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第三,十七条)(四)提高综合收益的基本扣除标准。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基本扣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劳务收入,手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800元;如果价格超过4,000元,则费用将减少20%。草案将上述综合收入的基本扣除成本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本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消费支出水平的提高等多种因素,体现了一定的远见。根据本标准和税率结构调整计算,获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在不同程度上减轻了税负。特别是,中等偏下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已大大减少,这有利于增加居民的收入和增强消费能力。本标准统一适用于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赚取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有住所并在中国境外赚取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并且不再保留特殊的额外扣除额。 (1300元/月)。 (第5条)(5)设置特殊附加扣除。草案提高了综合收益的基本扣除标准,明确了现行的特殊扣除项目,如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同时继续执行。 ,特别的额外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这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公平征税。 (第5条)(6)添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使用各种手段来逃避个人所得税。为了填补税收漏洞并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该草案参考了《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规定,并针对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的个人提供避税活动,避免在海外避税天堂避税,以及不适当的商业安排以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税务机关有权以合理的方式进行税收调整。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税收调整,需要补税的,应当补税,并依法增加利息。 (第六条)此外,为确保顺利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草案还明确了非居民个人税收的征收方式,进一步完善了与个人收入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系。税制改革。请考虑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