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企业A从事精密仪器的销售。年销售额约几千万元,实际利润约一千万。在日常运营中,企业A的财务团队遇到了许多财税问题。主要问题是:1,由于产品的特殊性,毛利润相对较高,因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一直很高; 2。 2。还有一部分成本需要用于市场公共关系和关系维护。其他大多数人都是个人,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有些费用只能通过发票找到,但仍不能完全满足。在金税第三阶段等紧缩税收的背景下,企业A的财务团队面临着巨大挑战,因此希望在寻求合理的税收筹划解决方案的同时,实现法律合规和避税。风险和责任1。企业A从事虚假的与发票相关的活动,例如买卖发票,包括罚款,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 2。企业A的财务和管理人员对财政和税收管理不善承担连带责任;选择具有“钇税” +批准收款产品的贸易型个体经营企业或服务型个体经营企业,以解决高税收负担的问题。具体的经营方式如下:1。独资(采购平台)+批准收款:企业A,安排在崇明建立独资企业A的采购平台。企业A与供应商直接进行业务交易。现在,新成立的独资个体贸易公司(即采购平台)与供应商进行业务交易,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企业A,从而可以在交易中保留利润。在一种独资经营中,独资经营者缴税以减轻总体税收负担。 2。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销售平台)+批准的集合:企业A,安排人员在崇明设立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A的销售平台。与分销商的业务往来。现在,新成立的贸易拥有者个人所有制(即销售平台)可以与经销商进行业务往来。甲公司出售给独资企业(即销售平台),销售平台会将价格提高到市场价格,然后卖给经销商,这样利润也可以保留在销售平台和销售平台中可以纳税以达到整体最低税收负担。 3。贸易型个人独资(独立会计)+批准的收款:将企业A的所有业务转移至在崇明新成立的个人独资的名称。转售;现在,它是由个体工商户直接购买和转售的,等同于直接跳过企业A并开始新的课程。这样,个体工商户就直接纳税,享受批准的税收征管政策。 4,服务业个体经营企业+批准集合:企业A,安排人员在崇明设立服务业个体经营企业,作为设计,市场开发,市场调研,系统开发等配套企业A和企业A服务所需的其他专业。在这里,可以理解,企业A将这部分支持服务外包给这些服务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服务类型的个人独资公司与企业A签署外包服务,并为企业A开具发票,以便企业A收到正式发票。它可以用来抵消公司所得税,并且公司A将资金转移到独资公司。个人所有人缴纳税款后,资金最终将由个人掌握。实际上,对于企业A而言,它只是对其进行了重组,并拆分了采购或销售,支持服务等,从而可以以非常低的成本解决大量公司税问题。风险控制重点1。企业A与每个企业之间的资金流,服务流,合同流和发票流的管理和控制; 2。在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和业务模式改变后准备和收集相关交易证据,消除被识别为假的风险;由于服务后端可以通过这种将多个一般服务代理商分包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因此销售端可以同时使用多种销售一般代理商方法吗?服务业可以通过这种模型解决供应方发票问题,那么贸易和生产企业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模型解决类似的问题吗?如果贸易行业和生产企业也适用,那么他们需要每天经营。我注意到哪些财政和税收管理问题?希望以上三个问题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启发。 YT财税着重于贸易和税收筹划,通过在低洼地区注册个体经营企业并利用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合理合法的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