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C分析:《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 (二)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养恤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金; (六)军事人员退役费和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八,各国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收入,应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免税; (九)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免征的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类别。C项是公司雇员的奖金,不是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以上单位发行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项目。解放军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奖金,所以选择选项C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提供的个人所得税免税,科学,教育,技术,文化方面的奖励,健康,体育,环保等;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人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转移费,遣散费和退休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费用和退休补贴;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根据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第十条免税规定应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9款第1项第2项是指持有由个人所得税法发行的债券的个人所赚取的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利益;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个人所赚取的利息。
《个人所得税法》第10条第4款第4款第3款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按照税法规定发放的院士津贴。国务院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规定免除其他补贴和免税额。
第11条《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款第4项涉及福利费,是指根据相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提取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国家规定支付给中国个人的补贴;所谓救助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个人生活困难补助。
有关税收的问题:
1.补贴和津贴是什么?相关文件?:
根据《个人税法》第4条第3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当前的免税补贴和津贴为:
(1)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院士津贴;中国科学院高级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高级院士的高级院士津贴。(国税发〔1994〕118号,财税字〔1998〕118号)。
(2)国家向有特殊贡献的专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
(3)如果远洋运输船员(包括船员和外籍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团体用餐,而不分配给个人,则特殊情况下,该补贴不包括在船员的个人应税工资1.工资收入。(国税发〔1999〕202号)。
(4)不属于工资和薪金性质的补贴和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水一部分的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主要是:独生子女补贴;育儿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补贴,其中不包括基本工资补贴,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补贴;差旅费补助,伙食补助(国税发〔1994〕089号)。
2.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
这里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工会基金保留的福利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是指国家民政部门给予个人生活困难的补助。
上述生活补贴是指纳税人本人或其家人在正常生活中造成的某些困难或困难。给予他们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应将其收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征收个人所得税:(1)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以下费用:超过国家设定的比例或基数各种补贴和个人补贴;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所有补贴和补贴; (3)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费支出。
3.保险赔偿;它指的是哪种保险?
保险赔偿金是各种保险公司支付给个人的保险赔偿金。它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4.各国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谁?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谁?)
第15条各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收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根据本条第四条的规定予以免税税法第4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和豁免条例》规定了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修订)
中国外交人员也免于在国外工作,其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