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公积金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要从税前扣除,即:按照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征税。同时,雇员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总务人员仍有增加公积金存款的空间。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应该强调的是,使用个人缴纳避税的补充公积金有两个问题。首先,纳税人必须在该单位开设个人补充资金帐户;其次,纳税人每月缴纳补充资金,尽管它免税,但不能随意提取和固化个人资产。
其次,使用捐款进行税前扣除以达到避税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必须通过中国通过社会团体获得的收入国家机关对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的捐赠,其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就是说,个人捐赠时,必须遵守有关捐赠方式,捐赠资金和捐赠额度的规定,以便这些捐赠免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
=应纳税所得额×30%,可扣除额=实际捐赠金额(≤捐赠限额)。
(2)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向四川汶川8.0级地震
地震灾区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8〕55号)
该通知规定,如果个人通过指定机构向受灾地区捐款,则个人支付时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扣除税款。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签发的扣缴单位向灾区的捐赠,捐赠凭证摘要,扣缴单位记录的个人捐赠清单等等,等等。根据预扣税款,
会依法扣除。其次,个人通过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直接对受灾地区的捐款纳税。捐赠者应立即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发行的捐赠凭证。缴纳税款时,应当依法予以抵扣;个人自行申报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从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中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提交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以及单位纳税人共同出具的捐赠证据(复印件)的集体接受书。捐款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款金额。
(3)针对地震的“特殊党费”
国税[2008] 60号文件规定,多数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积极捐款以“特殊党费”的形式运往灾区。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捐赠了“特殊党费”用于抗震救灾,是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款。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条例的规定扣除党员的捐赠额。这是合理可行的。
第三,可以选择用于财务管理的避税产品类型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新的财富管理产品已经推出。这些财富管理产品中的许多不仅具有比储蓄更高的回报,而且不缴税。例如,投资基金,购买政府债券,保险,教育储蓄等很多。无疑,许多财富管理产品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更多选择。仔细考虑然后再选择:不仅可以避免税收,而且可以合理地
分散资产,而且还可以提高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这是现代人的智慧
避税通常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税收激励措施来实现的。具体来说,税收存在五个主要差距:
首先是行业差距(即,不同的行业税率是不同的)。
第二,地理鸿沟(即不同的地区税率不同);
三,产品缺口(即不同的产品税率不同);
第四,政策鸿沟(即国家将通过低税率鼓励某些类型的企业);
五,公司差距(即不同类型的公司税率)不同。
由于存在差距,因此有计划的余地。
我们的节税项目利用都江堰市的节水原则,即一条河流的分支(内河被改道以实现差异),第二次调水(将高税率调整为低税率) )和三部分(高税率转移的法律控制)通过节税项目管理平台,节税平台,资本平台,套现平台和股权平台这五个平台,可以帮助节省更多超过法定税的30%。
个人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技术
工资薪金收入是指受雇或受雇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就业。或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它须按九个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您将获得更多的税收。工资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关。如何有效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自然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有很多特定技能。在这里,我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技术:
首先,可以使用非货币支付方式来增加公益支出,并间接增加员工收入。改善员工的公益性支出,例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便利的运输;为员工提供免费餐点;企业为个人雇员支付这些费用。企业可以将这些支出作为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支出。如果实际工资水平没有降低,个人将减少应由个人承担的税款。
二,工资分配方法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海洋捕捞业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产业)应支付年薪和工资收入。通过每月预付款进行计算和计算。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此政策合理化其税收负担。当其他行业的纳税人每月工资变动较大时,他们可以从该政策中学习。
第三,个人实行双薪制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正在执行“ (参照国家规定,单位缴纳职工一个月以上工资后,应当将个人的“双倍工资”计算为一个月工资和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双倍工资”) “收入不再是原则上的。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税收入的全额应按适用的税率计算。但是,如果纳税人获得了“双倍工资”,并且当月的工资收入少于800元,将“双倍工资”收入与月薪和工资收入减去800合并,以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例如税额广东新大里公司职工于2003年12月领取工资5,000元。由于当年税收管理和税收筹划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计划年终奖25,000元。为了节省合法的税收,该公司在年终奖中拿出了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的2万元作为奖金。
(1)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应缴纳1薪水的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 = 505(人民币); 2年终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5000×25%-1375 = 4875(元);个人所得税合计= 505 + 4875 = 5380(元)。
(2)进行税收筹划后,应缴纳1薪水的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 = 505(元); 2.“双倍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15%-125 = 625(元); 3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0×20%-375 = 3625(元);个人所得税总额= 505 + 625 + 3625 = 4755(元)。与上述两种方案相比,后者的个人所得税为625元(5380-4755)。
IV。平衡奖金法奖金在薪金范围内。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适用于工资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公司按月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每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所不同。根据国税发[1996] 206号文,如果按月发放奖金,则应将奖金与当月薪金结合起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奖金是在几个月内分配的,则不能将其平均化为根据税法规定的月薪。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应单独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他们每月领取的奖金也按适用的税率计算,而不是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也不按居住天数计算;如果个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