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响应社会各界的呼吁,包括对儿童教育和重病实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2018年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以增加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特殊的额外扣除以支持老年人。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额,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六种特别扣除额。
根据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务院颁布了《个人所得税特别补充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金等民生支出的变化,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为了有效地执行特殊附加扣除政策,以便纳税人可以清楚地了解他们如何享受特殊附加扣除,特定的起始时间,标准和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业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0号公告)享受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利息以及为抚养老人而特别扣除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是指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监护,住房贷款利息或房屋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6种特殊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特别补充扣除暂行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特别补充扣除是指6个特殊项目,例如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对老年人的支持额外扣除。《办法》共分九章,三十二条,明确了特殊附加扣除的原则,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法以及六种特殊附加扣除的保障措施。
“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特殊额外扣除的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全日制学术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从3岁到小学开始的儿童年龄对于学前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每个配偶每个孩子每月扣除1000元,或者两个配偶每个孩子每月扣除500元。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其中学位(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每月应扣除400元,扣除期不得超过48月(4年);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技术人员专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继续教育的费用3600元。{{}个人所得税的特殊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在纳税年度内,纳税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5,000元的部分,每年应在8万元以内扣除。可扣减医疗费用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个人所得税特别额外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或其配偶可以选择扣除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所产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即1000元。每月,扣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个人所得税特别额外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房屋的房屋租金支出,应位于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城市),城市。有单独的计划,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减收1100元;市区登记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城市,每月减收800元。如果夫妻俩在同一主要城市工作,则只能由一方扣除。
《个人所得税特别额外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用于抚养60岁以上父母的纳税人或祖父母和祖父母的子女的支出已经过世,而纳税人用于抚养60岁以上祖父母的支出的纳税人已经过世。老人或祖父母可以扣除。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每月可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每月可减免2000元,其中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特别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同时,显然,要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金等民生支出的变化,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