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有:
B,个人因配合调查非法活动而获得的奖金
C,根据规定用于个人预扣和纳税的手续费
A和D均为个人所得税项目
A.福利费,养老金,100%的救济金B,储蓄存款利息
C.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第五,保险范围;
6.士兵的过境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权益,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二)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或者章程,应当给予奖励或者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权益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和其他特别储蓄存款或特别储蓄资金存款的利息。由财务部门确定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颁布的专门法律,对那些对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一般不指其他补贴国务院批准,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税补贴和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对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某些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将按照其福利费保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用工会基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困难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生活困难者支付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户费和遣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和辞职费费用,退休支出,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规定,免税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为不包括在个人当前的工资中,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该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个人所得税应计算。个人收到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根据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的个体经营收入和劳务收入。 ,从事独立劳动的自雇人士获得认证
自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在第一年的免税期届满后,县级以上的税务主管部门将按照规定逐年审查免税的主题和范围。豁免1至2年。
14.根据国税函发(1997)087号的规定,征地单位在征地过程中向土地承包人支付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不予赔偿。受害人依法获得的赔偿。
16.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下列补贴,非工资薪金性质的法律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财产的物品的收入自己的工资
免税:仅子女津贴;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实施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津贴的补贴;育儿津贴;旅费,伙食费如果一个人在市区或郊区工作,由于工作而无法工作或返回晚餐,如果他真的需要外出就餐,则根据实际的缺餐数量,按达到规定的标准)。
17.根据财税字(1998)第061号的规定,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中获得的个人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和财税字(1998)012号的规定,个人为奖品获得者购买社会福利奖品,捐赠票,体育彩票和临时免税品不超过10,000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以下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报告并协助调查各种非法和犯罪行为的个人;个人代扣代缴代扣税程序,按照规定代扣代缴手续费;
个人使用的个人转让超过5年,并且唯一收入来自家庭生活;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这是由于工作需要,退休专家适当延长的高级专家(具有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学者),其在延长退休期内赚取的工资和薪金被视为退休工资和退休工资,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20.根据《财税字》(1999)第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后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现有房屋的出售。根据购回房屋的价值,可以免征全部或部分的住房个人所得税
21.按照国税发〔1999〕125号的规定,设立科学研究机构(指按照《中办办发(1997)第127号》规定设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审批机构)。 326),高等学校(指全日制)普通大学,包括大学
和高等职业学校以股份或资本形式向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的正规雇员)提供个人奖励时,以股份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根据(80)财税外字第196号规定,以下来自海外的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来自海外的华侨进入侨汇,以在中国抚养家人;从海外继承外国遗产外汇结转;取回美国资金汇出的未冻结外汇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几项可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批准减少。政府决定:
1.残疾人,寡妇和烈士的收入;
2.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
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薪酬草案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报酬可以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