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向个人支付的销售佣金应以劳务收入为基础,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上,自然人之间的佣金支付通常不能减税。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许多公司经常使用佣金来扩大销售。但是,许多公司对佣金的税收处理方式不够准确和全面地了解,这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那么,企业缴纳的佣金应如何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通知”。 “):
如果纳税人所产生的佣金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能会计入销售费用:
(1)具有合法和真实的凭据;
(2)付款对象必须是独立的纳税人或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个人(付款对象不包括企业雇员);
(3)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通知》还规定,工资和薪金是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向在公司工作或与该公司有雇佣关系的雇员支付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除非另有说明,工资和薪金可抵税。可以看出,税前扣除佣金前的付款对象不包括企业职工,支付给企业职工的佣金应包括在工资中,应通过减税来调整税额。
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规则和《个人扣缴暂行办法》所得税”(国税发〔1995〕65号),企业向企业职工支付的佣金属于非独立个体劳动活动的报酬,即个人工资的收入,是企业向个体(非企业职工)支付的佣金。企业)是个人劳动报酬的收入,企业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指定财务,会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应缴纳应纳税额的,由获得提成的个人缴纳,并处50%以上3倍未缴税额的罚款。可以看出,企业应认真履行对个人的佣金和预付款义务。
可以看出,尽管公司使用佣金来扩展业务,但它们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充分处理税收待遇,以承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