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某些单位销售人员,没有基本工资,单位也不偿还差旅费。根据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是否有必要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所得税是基于劳动报酬还是基于工资
对具有较大销售费用的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必须以每个销售人员实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包括任何形式的工资,任何名称,奖金,各种补贴,加班和加班收入,差旅费补贴,通讯根据税法,扣除税务机关批准的相关销售费用扣除后的费用补贴,交通补贴,个人招待费,场外房屋租金补贴以及与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无可比性)特定行业)计算收款;如果超过了企业向大规模销售人员收取的收入,则扣除了税额的企业所得税大规模销售费用税前扣除限额和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大规模销售超出费用扣除限额,超出部分不得作为计算销售费用的基础,销售主管的税前扣除额。销售人员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有关年度奖金的有关政策收取。
有两种情况可通过合同经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1)企业实施单独的承包和租赁业务后,承包人和承租人仅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向承包人和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而经营成果企业属于它;第5级超额适用计算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2)企业实施个人承包和租赁业务后,承包商和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只能根据合同规定获得一定的收入(协议) ,其收入是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根据“纳税年度必要支出中的合同和租赁业务收入”计算,也可以理解为“公司会计净利润必要支出+可能的月薪”。 。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和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应税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性应税收入分为等级,最低为5%,和最高的1级是35%,共有5级。
税率表如下:全年应税收入水平税率(%)快速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