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托产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产生利息,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严格来说,有必要付款,但是因为信托的个人所得税需要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
因此,大多数投资者现在选择不申报,这是合理的避税措施。
问:如果个人从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产品,他们收到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一般而言,信托产品的目的是债务投资和股权投资,个人获得的收入应归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应为20% ”及其实施法规。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税率征收。但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 107号)第二条,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收到的分红为:扣除在支付预扣税时,债务人支付50%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发行的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将信托产品投资于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则其获得的利息也应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