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转让个人股权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人为纳税人,受让人为预扣代理人。受让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其预扣税义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个人的股权转让余额为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要支付应税收入,请按照“财产转让收入”缴税。
首先,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产权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中国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规定。由于涉及上市公司和股票限售的特殊情况,新三板上市公司有一些特殊规定。
1.解除禁令后出售限制性股票
根据《关于对上市公司限制性股份个人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财产转让收入”,该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包括: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后首次发行股份的公司所形成的限售股,以及原先停售的股份,以及从上市首日起解除禁令的股份分配和转换。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制度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 49号),“原则上,如果税收政策参与市场建设,则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应包括以下内容:上市公司。”因此,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投资者在转让上市公司的股份时必须支付财产转让所得的20%(股权转让所得的余额减去股权的原值,费用是应纳税所得额,税款是基于“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售非限制性股份
根据《关于暂免对转让股票个人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 61号),以配合企业改制,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报国务院批准后自2014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继续暂时免除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的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制度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如何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纳税。政策参与市场建设,原则上是指上市公司投资者税收政策待遇。 ”因此,如果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出售非限制性股份,则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部分股份包括自解除限制以来尚未受到限制或已转让的股份。
3.在哪里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个人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应基于被投资公司所在的地方税务机关。”在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申请纳税申报。
股权转让的税金计算
对于个人股东,股权转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和印花税(0.5‰)。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要缴纳公司所得税(25%)和印花税(0.5‰)。
2.《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股权转让收入应以“财产转让收入”项目为基础,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采用20%的税率计算付款个人所得税。
应从股权转让收入中支付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为购买股权而支付的金额-在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关于原值和支出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相关的合法有效证明。
股权转让无需缴纳营业税。
此外,请注意转移:只有缴纳税款(包括获得免税和非税收证明)后,您才能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股权变更。
在创业公司的实际运营中,多数情况下是由创始人转移到其他人或机构。转让股权时,我们需要熟悉个人所得税事务。
3.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的事项
1.正确计算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是根据一次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的,税率为20%。
股权转让收入不仅是现金,还包括有形,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转移收入经常被纳税人所忽视,并错误地认为他们不需要纳税。
2.准确定义税收义务发生的时间并及时纳税。股权转让发生后,纳税人(转让人)或代扣代缴
债务人(受让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股权转让主管部门申报并支付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并提交相关材料。
3.注意纳税申报单的位置。纳税申报表应位于股份变更公司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4.股权交易价格应合理。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是“我的股权是我的主人”。没有合理的理由进行低价转让,税务机关有权对净资产或类比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确定交易价格。
6.签订低价转让阴阳合同是有风险的。为了逃避税收义务,一些纳税人签署了一项阴阳合同进行低价转让,这将给股权受让方带来税收风险,因为下一次股权转让时,可抵扣成本是指转让价格。先前的转让和买方的负担。税费。
全国各地的税务机关建立了一个电子分类帐,并跟踪交易价格和股权转让征税,从而形成了股权转让收益的收集和管理链。阴阳合同就像地雷一样,将给受让人造成巨大损失。
7.个人股权收入也应用于支付因个人股权转让或其他终止投资业务而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和其他款项。股权转让产生的纳税人收入,即使以违约金,赔偿金和补偿金的名义收回,也属于股权转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因此不需要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有四种情况:
(1)被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导致的低价股权转让;
(3)将股权转让给对转让人负有直接抚养或抚养义务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以及受抚养人或受抚养人;
(4)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