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当您不转售或免费捐赠时,您才能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下列情况下,财产权是免费提供的,对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免费将房屋产权捐赠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授予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支持者或支持者;
3.房屋所有权人去世,房屋产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是依法获得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代偿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78号),对涉案各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以下情况下免费给予财产权:
(1)财产权人免费将财产权捐赠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人免费将房屋产权授予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支持者或支持者;
(3)如果财产权人去世,则是依法获得的财产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