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对员工的一次性奖金征税时,应区分以下情况:
,当月的工资高于税法规定的扣除税额,
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该月收到的一年期奖金的个人税适用公式为: :
应税金额=员工一整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其中税率是根据适用于12个月期间应税收入的税率计算得出的确定。
,当月的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
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全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年度所得税红利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每年一次的年度一次性奖金工资和薪金收入税由扣缴义务人计算和支付。因此,员工必须为先进的现金奖励支付税款。
补充说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2条规定,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第六,军事服务调动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