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取得发票后得知中奖时,所得奖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范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意外收入,应计算奖励金额的20%
取得800元以下奖金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奖金在800元以上的,按个人所得税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免征发票和奖励中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34号
财政部门(局),各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促进奖金发票的使用和推广,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具发票,规范发票管理。现在,通知获得奖金发票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如下:
1.个人获得的单据发票奖金收入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得单项发票发票奖金收入在800元以上的,按照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的“附带所得”征收的。
2.税务机关或其指定的发票兑付机构是发票上个人发票的代扣代缴人,应依法认真代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