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缴纳额时,应当依次扣除下列费用:
(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
(2)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负担的税收修复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1.如果应税收入少于4,000元,则扣除的800元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而适用税率为20应付个人所得税率%=(租赁收入-税负-维修费用-800)* 20%2.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元,则扣除费用的20%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所得税=(租赁收入负担的税收修复成本)*(1-20%)* 20%的个人所得税每月支付,费用扣除额也按月计算。
个人所得税:
1.当每月(中学)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缴个人所得税= [每月(中学)收入减除费用-维修费用-800]×20%
2.当每月(中学)收入超过4,000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中学)收入减除费用-维修费用]×(1-20%)×20%批准扣除项目包括营业税,房地产税,印花税等。
如果您租用住宅,则税率为10%;维修费用每月最多可扣除800元(次),未扣除的部分将在下个月继续扣除,直至扣除完毕。您的公司代表房主纳税。房主获得税后收入,在计算个人税时将其转换为含税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来自财产租赁的个人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收入”的应税范围,财产租赁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确认纳税人时,应当以产权证书为依据;没有产权证书的,由税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不办理财产继承手续的期间内,财产所有权人去世,租赁财产,收取租金收入的,收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人。
物业租赁收入通常基于每个人获得的收入,以固定比率或固定比率减去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固定利率降低成本的20%。
物业租赁收入基于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自2008年3月1日起,暂时减少从个人出租房屋获得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将按10%的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