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政府税收有两个基本功能,一个是政府获取收入的基本手段,另一个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从微观主体的角度来看,公民需要纳税,其一是公民享受公共物品的相应义务,其二是调整收入差距以平衡利益分配,使富人少富,政府间接为穷人做更多的事情。贡献。它被称为“高峰切割和山谷填充”。
个人所得税具有上述功能和作用。这是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达成的共识。需要讨论的是哪个问题更重要。
从金融角度来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政府利用财政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军事,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市民得到这些产品和服务有关,有义务纳税。
当然,个人税也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因此可以向富人支付较高的税,作为向穷人的转移,但这只是数量问题。
概括而言,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形成财政收入以提供公共物品的原因是第一,其次是收入调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