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时,借款以支付员工补偿金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满意,请采纳。谢谢!
向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在支付员工工资时,应扣除已付的所得税,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银行储蓄
一般而言,公司代扣代缴个人税,这意味着在支付薪金时不会扣除公司的支出:应付贷款:应交税金:无论现金如何,都可以支付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或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入:应付税款-个人所得税或其他应付贷款;银行存款
首先,我认为您编译的条目有问题。正确的条目如下:
应计薪水的会计分录:
借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支付薪水后的会计分录:
借款:员工应付薪金总额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其他应收款-应急基金(个人付款的一部分)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存款
用于社会保障的会计分录:
借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由企业支付)
销售费用/行政费用-应急基金(企业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这样,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过渡,而是直接反映在“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