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如果上述兼职员工与贵公司有薪资和人事管理关系,则贵公司工作的报酬属于应纳税的薪资收入类别;如果只是由于特定问题而暂时如果您在公司工作,那么您获得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收入的应税类别。
兼职收入不按“工资收入”征税,而是按“劳动收入”单独计算,并适用20%的税率。1.每次(每月)收入不足4000元:应纳税额=(收入-800)×20%2.每次(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收入×(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