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社会保障或住房公积金
应付的个人收入金额= 6000-3500 = 2500
由于2500元的相应税率为10%,因此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05元
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500 * 10%-105 = 145元
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个人实际收到原来的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收到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可以,当个人实际收到(支出)最初存入的原始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他们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收到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到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购买,建造,翻新或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时;
退休或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或退休年龄;
当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并且与雇主的劳动关系终止时;
户籍移出城市或移居国外时;
非城市雇员从城市调离时;
员工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藏余额以抵销;
当雇员去世或被宣布死亡时,该雇员的继承人或遗赠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并且该雇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也用于注销帐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申请(审查和批准)住房公积金提取;
我的身份证原件和副本(必须提供结婚证书,以供夫妻双方提取原件和副本);
根据相应条件,使用哪种公积金来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的。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存放在专用账户中,并由职工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及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非民营私营单位和社会组织。有些单位不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规定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自然也没有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程序。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福利和政策性存款,其福利表现是该单位同时与雇员按1:1的比例缴纳,该比率由雇员所有。这是一个重要的好处。保单的表现是按规定使用公积金,并以相当于3个月的定期储蓄来支付利息。
个人尚无支付自己的公积金的规定。即使他们可以付款,它们也不如储蓄有用,因此它们没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