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1] 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关系,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雇主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低于上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收取经济补偿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现在月薪超过3500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工资和薪金计算的,每月收入应从免税的“五险一金”等项目中扣除,再减去可扣除的费用是3500人民币余额(外籍人员为4,800元)为应税收入。
公式: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金额=(工资-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额;
示例:个人所得税金额=(工资5800元-个人缴纳五险一金1044元-个人所得税抵扣额3500(元)*税率3%-快速计算抵扣额0元= 37.68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等级每月应税所得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1,当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时,税率为3%,速算扣除额为0;
2.整个月应税金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10%。快速扣除105元;
3.整个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快速计算扣除55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每月收入中扣除支出三千元和五百元(外国人为人民币4,500元)并扣除其他费用后的余额扣除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