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是两个部门都在报告。这样的一般税务局不会错。许多单位的情况是员工已离开,但帐户的薪水表未更改。请去税务局解释这是您前任单位的错。这是因为他没有做出真实的声明。您为什么要支付税款并阻止原单位更改它?他还会在下个月向您报告吗?让税务局寻找您在单位前辞职。还是惩罚他们,那就是该单位的纳税义务。税务局通常知道这种事情并且不会弥补,但是与税务局交谈时会有更好的态度。
1.根据现行法律,只要达到此门槛,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有单位,则无论雇员是否同意,都必须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该单位,否则税务部门将对该单位进行处罚。是否为雇员提供任何福利与所得税无关。2.税法规定,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收入并缴税:
(1)如果您在两个或多个地方赚取工资和薪金;
(2)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
(3)一次性获得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
(4)获得应税收入时,扣缴义务人未按要求代扣代缴税款;
(5)税务部门规定,它必须自行申报和纳税。3.根据第二点的第一点,张的个人所得税清单同时具有两个收入,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公司。即使张离开了其中一家公司,只要该公司仍使用张的身份证作为工资的会计凭证,张仍需要继续缴纳个人所得税。4.建议张先生尽快解决此问题:尽快找到地方税务局的有关管理人员,向他详细说明情况,并要求公司提取其身份证。如果公司不同意,您可以考虑将其提交民事法庭,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