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行为为例。
的隐藏行为通常表现为交易双方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与合同的实际履行不一致,即“阴阳合同”问题,其中“阴合同”是两方的隐含含义。
如果发生阴阳合同争议,则必须首先确定合同有效性问题。就法律效力而言,通常认为“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它不能反映当事方的真实含义,并且“阴合同”被认为是一种有效合同是因为表达了当事人的真实含义,而“阴合同”只要其内容是合法的,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使用“阴阳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形式涵盖了非法目的,则不仅变相的“阳合同”无效,而且变相的“阴合同”也无效。由于非法内容。
实际上,鉴于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阴阳合同”严重违反了中国的税收征管法规,有关当局有权给予行政许可。罚款,例如罚款和拘留,如果这是一般的逃税行为。罚款;如果逃税大而频繁,则可能构成犯罪。
1999年11月2日,以百货公司名义在北京的一家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签订了团体增值养老保险合同,其中X等31人办理了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保险金额共计315万元。全年总保费202万元,为X等3人办理了不同金额的养老保险,总保额70万元,总保费48万元,当日,百货公司250万元。 11月3日,平安保险向百货公司开具了“新合同保费”收据; 11月4日,平安保险向保险公司开具了保险单和个人被保险子保。百货公司。保险单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可以领取带有身份证明和个人分保证明的保险金。同时,平安保险还接受了某百货公司。提交的证书上注明:“我公司同意被保险人通过变更,降服或委托的程序,并遵守特别协议”,作为特别协议的补充。
在1999年11月5日,百货商店的一般商品销售大会决定释放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11月8日,超过20家一家百货公司的业务经理也同时退出,并加入了由X,Wang等投资成立的公司。
在2000年2月18日,一家百货公司的原始人员培训部门经理拿着X名29名被保险人和3名X 3名被保险人撤回保险申请,授权书和身份证。该证书必须交还给平安保险。平安保险表示可以投保。在分别预扣了21万元和3万元的手续费后,余额18万元和44万元将以转帐支票的形式记录。帐户。 2000年3月2日,该银行接受平安保险的委托,将上述款项存入29名和3名被保险人的存折,并按照清单和分配的金额存入X人个人,共计43万元。另外两个没有申请投降。
为了收回250万元的现金资产,一家百货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平安保险,要求原告之间的保险合同无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养老保险合同的基本目的是在被保险人达到法定年龄后,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以解决退休的需要。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初,一家百货公司和平安保险就如何退出保险单达成了一致。 29名和3名被保险人在收到保单后三个月以上时,同时投保以取得保费。这种circuit回的方式,以签订保险合同的形式,实际拥有保险费,不仅避免了法律要求,而且改变了基金的宗旨和保险合同的性质,损害了公司和公司的利益。国家。保险合同是虚假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双方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安保险因该合同而代扣的手续费属于不当利益,应与保险费一并退还给百货公司。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百货公司与平安保险签订的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平安保险向一家百货公司退还20万元和48万元保费。 ;平安保险共受理案件受理费29280元。
[审查]
这是使用保险业进行洗钱的典型案例,即通过购买和退还保险单来挪用公司资产。在配售阶段,X以保险费的名义将公司资金移交给保险公司,成功进入保险业,为挪用公司资金和洗钱创造了条件;在隔离阶段,被保险人根据
根据《合同法》: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