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税法没有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救助政策。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少残疾人,孤儿和烈士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京财税[2006] 947号),县以上民政部门1.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有效证书的残疾人获得的以下收入,应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你好!
残疾人,孤独者,老人和烈士的劳动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经批准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少的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①残疾人,寡妇和烈士的收入;
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可以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但仅限于劳动收入。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工资性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公共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薪酬草案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