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财务和税收增值税改革试点的通知》 [2016] 36号
……{ {}}第四章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般规定
第17条增值税的税收方法,包括一般税收方法和简单税收方法。
第十八条普通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应通过普通税法征税。
一般纳税人具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纳税行为。他们可以选择应用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但是一旦选择,就不能在36个月内更改。
第十九条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行为应通过简单的税收方法征税。
第20条如果外国实体或个人在该领土内有应税行为且该领土内没有营业机构,则代扣代缴人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预扣税:
预扣税=买方支付的价格1(1 +税率)×税率
第2节常规税法
常规税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营业税抵免额当前输入后的余额税额。应税金额计算公式:
应税金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销项税额不足时,可将差额结转为在下一期间继续扣除。
第22条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根据销售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和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的计算公式:
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第23条一般税法的销售不包括销项税,纳税人使用销售税和销项税的组合进行定价方法,销售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含税销售÷(1 +税率)
第二十四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买商品,加工和修理为修理劳动,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而支付或支付的增值税额。
第25条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以下进项税:
(1)从卖方获得的特殊增值税发票(包括税控汽车销售的统一发票,下同) )上述增值税金额。
(2)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特别付款表格上指明的增值税金额。
(3)购买农产品,除了获得根据农产品的购买价格和扣除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付款凭证之外,农产品的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3%。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采购价格×扣减率
采购价格是指纳税人从农产品和烟叶的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购买农产品的价格。按规定缴纳的税款。
购买农产品,但按照“批准的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实施办法”扣除进项税额除外。
(4)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从海外单位或个人为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的税款,在收据上注明的增值税。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取得的退税证明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抵扣证书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付款簿,农产品购置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纳税证明。
如果纳税人用纳税证明扣除进项税额,则应具有书面合同,付款证明以及海外单位的对帐单或发票。如果信息不完整,则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第二十七条下列各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用于简单计算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利益或个人的税项计算项货物,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进口应税消费品按应税价格组成征税。
组成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应缴纳消费税= [(14.3 + 4.1)÷(1-8%)] * 100 * 8%= 160万元人民币
2。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5条:采用综合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金额×比例税率+销售量×固定税率
根据《暂行条例》第12条关于消费税:《条例》第六条所指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买者征收的增值税。如果由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从应税消费品销售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将价格和增值税合并计算的话,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其转换为免增值税。销售。转换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含增值税1的销售(1 +增值税率或征税率)
因此,消费税金额= 14040÷(1 + 17 %)* 25%+ 4000 * 0.5 = 5000元。
看起来像2是一个5510元的错误。如果答案为5510元,则为14040元(不含增值税)
从价公式:应纳税额=不带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率
收据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单位税额
复合计算公式:应税金额=不带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率+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