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省不缴纳个人税,就做出了具体解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征收的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贵局的《关于免征居民房屋旧城改造所得的个人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指示》(深地水发[1998] 274号)经过研究后获得了以下批准:
根据城市发展计划,在旧城改造期间,个人会因房屋被征收而获得补偿费。补偿性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从国家税务总局获得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土地和地面附着物营业税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批复[2007] 969.2007.9.12:四川省地税局:收到了《关于征收被征收土地营业税和房地产补偿费用的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2007〕32号)。经研究,批准如下:国家出于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根据《营业税项目(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人的,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出于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国家返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和土地附着物(包括房地产)将从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中收回并支付给单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补偿费不收营业税。但是要交所得税。
从广义上讲,政府税收有两个基本功能,一个是政府获取收入的基本手段,另一个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从微观主体的角度来看,公民需要纳税,其一是公民享受公共物品的相应义务,其二是调整收入差距以平衡利益分配,使富人少富,政府间接为穷人做更多的事情。贡献。它被称为“高峰切割和山谷填充”。
个人所得税具有上述功能和作用。这是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达成的共识。需要讨论的是哪个问题更重要。
从金融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政府利用公共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军事,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市民得到这些产品和服务有关,有义务纳税。
当然,个人税也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因此可以向富人支付更高的税,作为向穷人的转移,但这只是数量问题。
概括而言,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形成财政收入以提供公共物品的原因是第一,其次是收入调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