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增加的住房补贴也是您的个人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94〕089号),工资型补贴,津贴或纳税人我的薪水和薪水所赚取的物品的收入不征税。根据财务部门的规定,因业务在市区和郊区工作的人员,不能工作或返回晚餐,而必须根据实际用餐错误次数,按标准用餐。根据规定的标准收取的餐费中,免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单位以差旅费,伙食费等名义向职工提供补贴的,应当计入工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对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