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获得营业收入补贴的政府补贴需缴纳个人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
公务车业务改革获得的个人公务车补贴收入,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后,应根据工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按月支付,则计入当月工资和薪金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按月支付,则将其分解为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的收入合并。公务费扣除标准,是由省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运输支出的实际发生额,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的,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在会计处理方面,公务用车的补贴一般按照企业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公交车管理费-补贴”。也有一些公司使用一起支付的补贴作为工资和薪金。根据工资薪金的会计方法,将其核算并通过“应付工资”结转或累计。
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对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8)519号)第八条:(一)工资性收入是指个人为劳动所得的工资。或就业,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任用或雇用有关的其他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允许个人根据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支付比例或措施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的,将其超出部分计入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3.个人实际上获得(支出)最初撤回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实际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支付率或方式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对超过规定比例,标准缴纳额和企业以现金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并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发给企业的劳动保险和交通补贴,应视为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补贴收入,并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