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公司与临时工签有劳动合同,则应根据工资收入预扣税款。公司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报酬预扣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
①如果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
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1.工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税法规定的法定义务。未预扣和付款将导致罚款,个人雇员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2.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按超额累进个人税率7级实施,扣除标准为3500元。
因此,在8000元的工资中,应税收入= 8000-3500 = 4500元。
您的每月个人所得税金额= 1500 * 3%+ 3000 * 10%= 345元。
您的单位在支付工资时会扣除345元人民币的税款,并将在将来代您支付给税务局。您也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纳税证明。
3.无需支付其他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