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个人所得税-执业律师个人所得税缴纳办法

提问时间:2020-04-3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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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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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律师事务所应以年度营业收入的全额为基础,按照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收入,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和行政助理,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投资者)的收入,应根据薪金和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律师事务所的雇员和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的比例分享收入,并且该律师事务所不承担律师的案件处理费用(例如交通费)费用,信息费用,通讯费用和雇用人员均等费用),律师当月收入的份额不超过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直接确定的当月律师收入份额的30%在中央政府之下。在工资合并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工资和工资收入计算的。

(5)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获得工资收入。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不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取全额收益。金额(扣除处理案件的费用后获得的收入份额)直接确定适用的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税。

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收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由律师的个人投资成立的独资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年营业收入,作为投资律师的个人营业收入,应计算并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计算营业收入时,不得扣除投资律师的工资。

(2)合伙律师事务所应以年度营业收入的全额为基础,根据投资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收入,并计算并支付个人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所得税。

(3)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和行政助理,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投资者)的收入,应根据薪金和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按照规定的比例分享收入,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案件方面不承担律师费用(例如交通费,信息费,通讯费)。费用和雇用人员)费用相等),则律师在当月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可以在律师当月收入中所占比例的30%以内(该比例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通常为30%),减去处理案件的费用支出之后,将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布的薪水合并,并根据薪金和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5)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获得工资收入。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不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取全额收益。金额(扣除处理案件的费用后获得的收入份额)直接确定适用的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税。专职律师应当在下个月的7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并结合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6)律师从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方获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报酬,应根据劳务收入计算并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合伙人缴纳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规定(以下简称“ (根据149号通知),律师的身份有所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和方法也不同。分别讨论如下:

1.合伙律师

根据第149号通知:“自2000年起,不再对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营业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应将资本律师的个人营业收入按照相关规定与生产,个人所得税是对“营业收入的应税项目”征收的。具体说来,每个合伙人分配的收入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作为基础,根据投资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为集。

实际上,由于帐目的健全性和损益核算条件的不同,税务机关对律师事务所采用了不同的收取方式,这也对律师个人收入的收取产生较大影响税。现在简要介绍如下:

①检查和收集帐户的方式。

对于拥有健全财务制度,能够正确执行财务会计和会计工作,忠实反映营业收入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它采用“检查和收取”的方法来实际收取法律的个人所得税公司的投资者。“账目审计收款”是国家鼓励的一种征税方法。随着国家税收征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规范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审计征管将成为最重要的税收征管方法。在这种收集方法下,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收入或应税收入是指每个会计年度扣除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总收入的余额,该余额是通过会计方法收集或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收入=总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可扣税额)。每个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出资比例或商定比例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②批准的收集方法

对于无法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律师事务所,税务机关采用了批准收取的方法。核定收款方式的具体操作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核定收款率”方法,即直接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总收入乘以收款率计算出个人所得税。被北京,广州等省采用。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研究所的总收入×投资比例(或商定比例)×征收率。

的另一种方式是“批准的应税收入率”。这种收集方法是将律师事务所的总收入乘以一定的应税收入率,计算应税收入,然后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选择适用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2〕123号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低于25%。计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整个机构的总收入×出资比例(或商定比例)×应税收入)费率-国家定义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因此各省的法规有所不同。相对而言,由于第一种方法操作简单,因此被更多地采用。现在我们以北京为例进行总结。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水阁〔2005〕69号),合伙人的纳税方式为:确定适用的税率后,计算应纳税额,然后根据投资者同意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应当按照合伙人人数平均分配税款,并分别申报和缴纳。

2.聘请律师

根据律师事务所是否向聘请的律师支付固定薪水,聘请的律师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薪资律师。薪金律师按时从律师事务所获得固定工资,此外,没有佣金收入。根据149号文,对薪资律师的月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工资和薪金收入”的应税项目。如上所述,W律师事务所的D律师每月应缴纳的税费为(6000-1600)×15%-125 = 535元。

第二类是佣金律师。律师事务所支付佣金律师每月营业收入的固定百分比。根据149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的规定。强加给委托律师有两个案件要承担处理案件的费用:一个案件是公司不承担律师处理案件的费用(例如运输,数据,通讯和雇用人员)。对“薪and收入”项目征收个人税。律师从其收入份额中扣除处理案件的费用的标准由省税务局确定,通常是该月收入的30%。个人费用在机构内部报销。在这种情况下,计算个人税时将扣除不超过案件处理费用的30%,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应直接从收入中征收。

3,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的工资中所得,当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不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收取全部收入(获得的收入份额是扣除案件处理费用后的余额)税率直接适用,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款。

例如,W律师事务所的G律师应每月缴纳5000×15%-125 = 625元的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应根据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生产和经营总收入的余额减去与其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作为应税收入。应在五个级别上逐步超重。税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