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捐赠有一项税前扣除原则,即纳税人直接向受益人捐赠,这在税法中是不承认的(不允许扣除税前扣除),仅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福利组织捐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仅在税前可以扣除应税收入的30%时:
1.直接捐赠
2.通过慈善组织捐款
(1)个人慈善捐款
1.一般规定:30%
“通过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收入捐赠给教育,公益事业,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个人,捐赠金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这30%的部分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2.特殊规定:全额扣除
(1)捐赠给红十字会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税前收入中完全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红十字会捐赠的款项。
(2)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税前收入中完全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的个人捐款。
(3)捐赠给公益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筑)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税前收入中完全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公益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筑)提供的个人捐款。
(2)对非附属科研机构和大学的个人捐赠支出“三个新”研发项目
个人收入(不包括偶然收入,由国务院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用于为无关的科研机构和学院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大学(简称“三鑫”“研发项目)可以在下个月(薪金和工资收入)或下一次(收入)或当年(收入)中完全征收研发资金支持。,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扣除额不足,则该抵扣额不得结转。
个人可以通过将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和扶贫等公益慈善组织来减免个人所得税。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州;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个人所得税法》第19条是指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减轻贫困和减轻贫困。将其收入捐赠给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捐赠给慈善事业,例如教育,扶贫,扶贫;术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20条:在中国境内和境外获得的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和营业收入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其他收入,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可以将个人直接捐赠给学校的捐款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不能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个人的收入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个人或机构通过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在贫困地区的捐款。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表明个人的收入通过中国的社会团体和国家转移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捐赠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但个人直接向希望小学的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应扣除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对教育事业的捐款。税前扣除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地震灾区个人捐款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国税发〔2008〕55号):直接通过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灾区个人捐款代扣代缴税款的,捐赠人应当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出具的捐赠证书,代扣代缴税款应当依法予以抵扣;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收到的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款,依法予以抵扣。 ”
此外,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之前,用于扣除教育捐款的政策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捐款。在中国并被允许进入企业全额扣除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的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并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中提到的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农村乡镇(不包括县,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乡镇),乡村中小学和本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向接受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和高中捐款的纳税人还享受本通知中规定的所得税前减免政策。
3.接受捐赠或转移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应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其财政隶属关系印制(监督)并盖章以接受捐赠的捐赠文件。或单位的特殊财务印章。基于此,税务机关从捐赠单位和个人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