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税法没有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救助政策。
个人所得税征收
来自工资和薪金的收入,这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已知的,以及来自付费服务活动的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内部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补助为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你好,会计学校的斯内尔回答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澄清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的答复”(国税函〔1999〕329号)规定:《法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薪金收入和个体工商户生产营业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劳务收入,缴费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其他收入不属于减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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