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产自销和销售农产品所产生的个人税不包括在内。在免税范围内。如果您是独资企业,则不征收公司所得税,您应该支付个人所得税。
农民不必为自己生产和销售的蔬菜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30号)第一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农业专业减免农业税后,从事种植,育种,繁殖,捕捞和经营项目的个人或个体经营者,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专项税),畜牧业税及其所得的范围。“工业的收入暂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进入市场并进入各种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所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办理免税手续,主要取决于您所经营的项目,有无免费,有减免5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来自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各项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具;
(3)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免费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
(6)残疾人用品是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
(7)我自己出售的已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27条第(1)款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的企业的收入渔业项目可能免税3.减少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第86条规定:渔业项目的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是指:(1)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土豆,石油,豆类,棉花,麻,糖,水果,坚果的栽培; 2.育种新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四)林木的培育和栽培;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维护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