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外国人的免税额不是2000,而是4800元。
由于所得税是十进制的,因此必须有其他补贴或扣除额,您必须清楚地看到。
外籍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月薪4800)*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调整为3500元(外国人扣除标准为4800),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
扣除标准税率后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整个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外国人没有明确的扣除标准,这意味着外国人应与中国人相同,每月扣除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
1.在中国无住所的个人可以获得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工资增长和劳动红利(以下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可以用作一个月的“仅工资和工资收入计算税收。
以上奖金将不再被扣除。全部金额将用作应税收入,直接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再根据居住天数计算。(国税发〔1996〕183号)。
2.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个人,在担任海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该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机构的职务,但实际上或经常不来中国担任职务在中国的机构。
扩展配置文件:
外国人的纳税条件
(1)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90天内继续或累积居住的个人,或在税收协定期内在183天内累积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连续或累计居住了90天以上,或在中国居住了183天以上但不超过一年的地方个人。
中国企业或个人雇主在海外实际工作中支付的工资和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但不超过五年的个人,由中国企业或个人雇主在中国工作期间以及由中国境外的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支付的所有工资和薪金应宣布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临时离境工作期间赚取的工资和薪水,只有在中国的企业或个人雇主所支付的部分才应纳税。
对于那些在一个月内在中国工作期间赚取工资和薪水的人,以及那些在国内企业或个人雇主临时离开期间所支付的工资和薪水,应计算当月应交税款。
工资收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收入=所得收入免税的收入费用扣除额
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减免(所谓的“起点”)一般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执行国家标准1600元。目前,法定扣减额为800元,但各地执行情况有未经授权的增加情况,各地实际扣减额有所不同。
3。税率介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5%至45%之间。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更加复杂,因此可以使用适用的税率和快速的计算扣除将其转换为简化的算法。具体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可在税率表中找到: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0-500、5、0
500至2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000至20000、20、375
20 000-40 000,25,1375
40 000-60 000,30,3375
60 000-80 000,35,6375
80 000-100 000,40,10375
高于100000、45、15375
目前在珠海市实际扣除的金额为1000元。这样,对于您来说,如果您的工资性收入为税前收入4,000元,则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所得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 4000-0-1 000 = 3000元...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所得收入免税收入支出减免额= 4000-0-1 000 = 3000元
2。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3000 * 15%-125 = 325元。
以上计算结果与您提到的将近400元的税费不同。可能的情况如下:
1。您说的工资收入是4,000元,是税后收入,即您扣除应纳税额后实际得到的工资收入。因此,不能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税后收入。根据估算,在这种情况下,您应支付的税费为382.30元,接近您所说的400元税费。
2。您获得的应税收入可能超过4,000元,并且工资表之外可能还有其他收入。在计算单位预扣的个人所得税时,您的单位还将预扣并支付所得税太。
以上判断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工资单和以上计算公式再次计算。如果您仍然有疑问,可以咨询该单位的财务部门,我相信他们会为您做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