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
它属于津贴和补贴。在工资和薪金方面,应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00号令):在《税法》第2条中: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因此,有必要将个人所得税纳入工资和薪金。
安徽省目前尚无相关规定可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租金补贴。
问:每月以现金支付的租金增加补贴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1款规定,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个人为受雇或从事职业所赚取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和劳动就业与任期或就业有关的股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3条(财税字[1997] 144号)规定。企业应该向个人发行现金住房补贴应完全包含在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租金补贴属于住房补贴的类别。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租金补贴属于工资薪金类别,个人所得税应按规定计算。
如果该地区还有其他实施口径,则可以实施特定口径。以下本地政策供您参考: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征收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苏地函函[2005] 219号)明确指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它的实施条例,个人从他们的单位获得住房补贴属于工资和薪金。泰兴市人民医院及其他单位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向部分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应当全部计入受助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改革办公室的通知,《关于免征公共住房租金补贴和通讯工具补贴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北京市地税函〔2000〕207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提高北京市公共住房租金补贴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北京市住房改革办,第080号企业(包括自收自支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根据代理机构的业务标准发行的住房增租补贴和公共住房增租补贴,可在税前扣除并暂时免征来自个人所得税。将来,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则将执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