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收入的基本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第3条(财税[2006] 10号)。 :费用)撤回原先存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大病统筹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并按规定缴纳。机构,不计算个人当前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州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的部分,应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重大疾病统筹基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应当全部计入接受者当期的工资和薪金所得,并按个人所得税缴纳。
不可以,当个人实际收到(支出)最初存入的原始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他们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收到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到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购买,建造,翻新或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时;
退休或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或退休年龄;
当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并且与雇主的劳动关系终止时;
户籍移出城市或移居国外时;
非城市雇员从城市调离时;
员工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藏余额以抵销;
当雇员去世或被宣布死亡时,该雇员的继承人或遗赠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并且该雇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也用于注销帐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申请(审查和批准)住房公积金提取;
我的身份证原件和副本(必须提供结婚证书,以供夫妻双方提取原件和副本);
根据相应条件,使用哪种公积金来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