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企业所得税。资本公积金是投资者投入的原始资本的一部分,不被视为企业收入,也无需缴纳所得税。
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卢云回答了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问题,其中网友1604]问:将资本盈余转入资本是否要交税?所得税部稽查员卢云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制股份制企业增加股本,分配红股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郭水政发〔1997〕198号)和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的规定关于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份增值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意见(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形成的股本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溢价不属于股息,股息分配,即个人获得的转换资本的金额,不视为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人应当依法纳税。但是,2012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征税,发展,民生问题网上访谈网民提问及后续回答》:“ 20。网民dongyanli6:我公司2011年股东二手货币资金资本投资时形成的资本溢价已形成资本溢价。现在,我们将使用此资本溢价转换为资本存量。增资的资本溢价期间是否有个人所得税支付问题?答: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加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正在研究中,请参阅正式文件。 “因此,资本储备的形成是关键因素,是否需要缴纳个人税,应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并作出答复。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账户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两个规则”后,计算的依据为:将“记录资金的帐户”上的印花税更改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准备金”的总额。
第二条规定,在企业执行“两个规则”并激活新的账簿之后,如果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准备金”的总和大于原始的贴花,其他补贴将加盖印花。。
年终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的增值部分进入“资本公积”科目是新准则的产物。上述通知的背景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通用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已经取代了旧的两个,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澄清这个问题。
我们认为,在没有任何文件可以澄清这一点之前,企业仍应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准备金”(投资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之和来征收印花税。因变更而导致的资本公积增加部分应加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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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特点:
(1)证书税和行为税
印花税是对单位和个人所写和接收的应税凭单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单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应税经济凭证都反映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进行征税本质上是对经济行为征税。
(2)征税范围广
印花税的对象包括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流中的各种应税凭证。所有注册和接收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缴纳印花税,征税范围非常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依法出具经济证明书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将会更广。
在公司所得税中,长期投资实际上仅通过成本会计法确认,而通过权益法增加投资单位会计的“长期股权投资”不确认为投资单位的资本。溢价。但是,印花税很明确:企业的资金记录是基于实收资本和资本储备的贴花。这实际上意味着由未在所得税中确认的长期投资的增长形成的“资本储备”构成了印花税的税基。思考似乎矛盾,但事实并非如此。很明显,何时建立印花税,只要完成了一项应税行为,就会产生税收义务,例如:贷款合同一旦建立,就应在以后是否执行您的贷款合同上征税;以及如何执行,不会产生印花税退税,与其他以收入或营业额作为税收计算基础的税收行为不同。
因此,只要公司增加已记录资金的账簿中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储备,无论增加的资本储备来自何处,它都会产生税收义务。
马义军提出的问题有一定原因。印花税规则于1988年制定。当时的会计制度和经济行为与目前的会计制度和经济行为有很大不同。但这可能是因为印花税少,数额少,所以所遇到的反应和矛盾并不激烈,也没有得到修改。但是,在此期间,对特定企业有一些特殊批准。如铁道部,华能等
以下是一些个人观点: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法规存在许多矛盾或矛盾。例如,企业的非法建筑物的拆迁是否可以作为税前资产扣除?如果有可能,则在税收中确认违法行为,以此类推,是否可以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公司处以罚款并予以没收?如果不可能,那么为什么纳税人需要为此营业收入纳税?另一个例子是几年前在某些地方有关对“三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