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护费不属于个人征税范围。一般来讲,个人税收的范围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六条,“纳税人将财产出租给获得物业租赁收入在计算税金时除依法扣除规定的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允许扣除额提供有效,准确的证据,以证明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的实际修理费用。允许扣除的维修费用,每800限额是人民币。如果扣除不能一次完成,则扣除将被允许继续直到扣除完成。 ”
个人获得租金收入8000元,当月发生的自付额合计200元,维修费用1300元,均取得了法律费用。国王
应付个人所得税=(8000-200-800)×(1-20%)×10%= 560(元)。
原理:
每(月)收入少于4,000元: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金额×适用税率= [每个(每月)收入金额-允许扣除(税费)-维修费用(限制为800)-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金额×适用税率= [允许扣除的每个(每月)收入金额项目(税费)-维修成本(限制为800)]×(1-20%)×20%
第三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出售房屋的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8号)。 ):“转移收入”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出售房屋的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三种情况下计算和征收的:一种是出售房屋而不是购买的公有房屋的个人,其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第二,个人对于出售购买的公共住房,应税收入是个人购买的购买的公共住房的价格,减去住房面积标准的可负担住房价格,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住房的原始付款,并支付给财务或原始财产单位税法规定的收入和扣除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购置公共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按照国家和县(县)(含)级人民政府城市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共住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根据县(含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第三,筹资合作社房屋建设,安置工程用房,经济适用房和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拆迁安置房。,根据购买的公共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一,当个人所得税为房屋转让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转移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没有正当理由的,收税机构有权依法根据有关资料核实其转让收入,但必须确保纳税人的应纳税价格。各种税收类型是一致的。其次,纳税人在从住房收入转移中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核实购买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原件,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允许扣除原值。转让收入和房屋转让过程对房屋的影响已付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第三,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而准确的房屋原价证明,并且不能正确计算房屋的原价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款和管理法,实行核定税收,即按照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实应交个人所得税。具体比例由省地方税务局或省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方市税务局根据所在地,地理位置,建设时间,房屋类型,平均房价等因素确定。转移收入在1%-3%的范围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