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讲课费个人所得税计算-专家讲课费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提问时间:2020-04-29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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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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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教师讲课费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讲师的讲课费是根据个人服务收入计算的。

让演讲费为X

X <4000小时由

支付的个人所得税:(X-800)* 20%

X>在4000,有三种不同的税率: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 *(1-20%)* 20%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 *(1-20%)* 30%-2000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 *(1-20%)* 40%-7000

按项目付的专家评审费如何计算个税?

个人所得税评估费的20%直接由单位代扣。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扣除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

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扩展数据

个人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实验室,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书画,雕刻,电影和电视,录音,录像,性能,性能,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工服务。

个人通过使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获得收入。通过提供版权使用权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来自薪酬的收入。作者从公开拍卖(招标)其书面作品的正本或抄本所得的收入,应在特许权使用费项目中征税。

公司请专家讲课,支付其税后讲课费4000元。该应如何扣缴所聘专家的个人所得税呢?

财税[2013] 523号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首次对国家机关的培训费用(包括演讲费)进行了规定。该文件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税后标准为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件的规定,演讲费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在“劳务报酬”收入中,适用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如果4000元以上减少20%,则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为一次性收入,一次所得;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应在一个月内取得一次。需要说明的是,财税[2013] 523号文规定的税后演讲费是组织者对讲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获得了税后劳动报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人单位和个人支付劳动报酬税计算公式的通知》(国税发〔1996〕161号)规定。《条例》(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将纳税人取得的免税收入额转换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如果免税收入金额超过3360元(即含税收入金额为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免税收入快速计算扣除额)×(1-20% )]÷[1-税率×(1-20%)]。因此,组织者应代扣并支付专家的个人所得税761.90元,即[(4000-0)×(1-20%)]÷[1-20%×(1-20%)]×20%

讲座费的个税如何计算?

首先,应确定税法中讲课费属于11种收入中的哪一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劳动所得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图,实验室,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评论手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讲座费都是讲座,因此被定义为劳动报酬收入。

其次,我们应该了解劳动报酬项目应税收入的计算。税法规定,每次劳动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每项收入”的定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收入为一次性收入的,一次取得;同一项目的收入应是连续的,基于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

第四是知道适用的税率。《劳动税法》第3条适用于劳务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11条,税法第3条第4款一次性获得的劳动报酬收入异常高,这意味着个人一次获得劳动报酬,而应税收入超过2万元。

前款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的,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征税应纳税额的50%;超过50,000的部分加10%做。

在理解了以上四个要素之后,您可以正确计算应缴纳的演讲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某大学邀请一位教授讲课,并获得3500元的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

(3500-800)×20%= 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