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讲座费个人所得税-专家讲座费个人所得税由谁承担

提问时间:2020-04-29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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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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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要外聘一批专家来做指导,他们的报酬费用该如何入账?入专家咨询费是否妥当,个税怎么计算?

两种方式

1.可以根据临时人员编制工资表,可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前往税务局申请劳务发票,根据专家咨询费输入帐户,并在开具发票时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是专家咨询费,则需要获取人工发票。缴纳劳务费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使用这两种方法来计算需要支付的金额,无论使用哪种方式。一般而言,如果数量少,则使用第一类型,如果数量大,则使用第二类型。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规则)计算临界点。

讲学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讲座通常在外国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劳动报酬计算的。对于

的劳务收入,将采用成比例的税率,税率为20%。但是,如果劳动报酬收入异常高,则采用附加征费的方法。在实践中,劳动报酬收入应按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20%,30%和40%。税率表如下:

等级数,包括不含税级距离的税级距离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注:1.表格中的应税和非应税等级距离是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每个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税率适用于纳税人的报酬收入;专属税纳税人的税率适用于他人(单位)支付的劳务收入。

3.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公式: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4.劳动报酬的收入是按时间计算和支付的。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请专家讲课,支付其税后讲课费4000元。该应如何扣缴所聘专家的个人所得税呢?

财税[2013] 523号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首次对国家机关的培训费用(包括演讲费)进行了规定。该文件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税后标准为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件的规定,演讲费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在“劳务报酬”收入中,适用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如果4000元以上减少20%,则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为一次性收入,一次所得;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应在一个月内取得一次。需要说明的是,财税[2013] 523号文规定的税后演讲费是组织者对讲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获得了税后劳动报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人单位和个人支付劳动报酬税计算公式的通知》(国税发〔1996〕161号)规定。《条例》(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将纳税人取得的免税收入额转换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如果免税收入金额超过3360元(即含税收入金额为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免税收入快速计算扣除额)×(1-20% )]÷[1-税率×(1-20%)]。因此,组织者应代扣并支付专家的个人所得税761.90元,即[(4000-0)×(1-20%)]÷[1-20%×(1-20%)]×20%

讲座费的个税如何计算

首先,应确定税法中讲课费属于11种收入中的哪一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劳动所得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图,实验室,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评论手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讲座费都是讲座,因此被定义为劳动报酬收入。

其次,我们应该了解劳动报酬项目应税收入的计算。税法规定,每次劳动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每项收入”的定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收入为一次性收入的,一次取得;同一项目的收入应是连续的,基于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

第四是知道适用的税率。《劳动税法》第3条适用于劳务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11条,税法第3条第4款一次性获得的劳动报酬收入异常高,这意味着个人一次获得劳动报酬,而应税收入超过2万元。

前款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的,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征税应纳税额的50%;超过50,000的部分加10%做。

在理解了以上四个要素之后,您可以正确计算应缴纳的演讲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某大学邀请一位教授讲课,并获得3500元的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

(3500-800)×20%= 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