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三节税收

提问时间:2020-03-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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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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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从的《财经法规》应怎样学习?

许多准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都知道,要成功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他们需要一次通过三项考试,即“财务条例”,“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专业,计算机化的软件注重实际操作,而财务法规则是会计的一些明确规定。许多人认为背诵金融法律法规就足够了,但是小编认为必须有一定的背诵方式,不能背诵。

实际上,您只需采取三个步骤即可成功通过财务法规考试:

第一步:聆听基础课程并计划重点(即测试地点);

步骤2:听一堂课,做一次功课;

第三步:解决真正的问题。

金融法律法规共有五章,每章的难度各不相同。每个章节都有一个简短的介绍。如何学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以“会计法”为主要内容,还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总体难度不高,受训人员主要利用生活中的常识来了解记忆,而无需花费很多时间。

第二章和解法律制度

本章以结算为主要内容,分别介绍“现金结算”和“付款结算”的相关内容。本章的重点分为注释,这稍微困难些。考生需要根据理解适当记忆。测试站点并不深入,并且了解每张票证的关键特性足以应付测试。要解决该问题,您需要找到合适的方法。例如,“现金结算”是基于现金的,其渠道是“现金支付”,并且不包括所有转帐。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税法确实是本书中最难但最实用的一章。实际考试最多的是文本部分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了解框架中的概念,范围,税率,计算和收款管理可以进行比较,并使您的思路更加清晰。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本章中的知识结构完整,但内容相对抽象。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专注于三个部分的核心测试点,并发展不应孤立在核心测试点周围的记忆。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本章简单明了。参与者必须关注第2节中的会计道德守则的主要内容。尽管本章似乎很简单易懂,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却容易造成混淆。对于这种情况,您必须练习问题并找出规则。

尽管金融法律法规的主题使许多候选人头痛不已,但我认为只要您掌握了良好的学习方法,通过考试并不难。

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收分类

2016年会计实务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会计实践考试的学生巩固知识并提高准备效果,我们整理了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务条例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复习材料,以供您参考。我希望它将对大多数候选人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税收分类

1.根据税收对象分类,所有税收可分为五种: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1)流通税类别-以营业额为税收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2)所得税类别(所得税)-各种收入的税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别-将纳税人拥有的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作为税收对象(房地产税,车辆税等)。

(4)资源税类别-将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税收对象(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5)行为税类别-以某些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2.根据劳动管理制度的划分,可以分为工商业税和关税。

(1)工商税-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2)关税海关负责收款管理。(进出口关税由海关征收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位税)。

3.根据税收征管机构和收入控制机构的分类,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中央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关税,进口税,增值税,海关征收的消费税)。

(2)地方税。地方各级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收取和管理(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 )。

(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它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收入,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

4.根据不同税收标准的分类可以分为从价税,特定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根据应税对象的价格计算的。

示例: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特定税基于应税对象的实际数量。

示例:车辆和船只(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

(3)复合税是从价税和特定税。

示例:消费税中的香烟和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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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税收征收管理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多年来,金融法规一直是相对困难的课题。为了帮助大家复习各种知识点,我为2016年会计实践考试编写了财务会计法规。我希望每个人都能轻松通过考试。

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登记

税务登记的类型包括:商业登记;变更注册;暂停营业并恢复营业登记;取消注册;商业申请检查登记;税务登记证管理,代扣代缴税款登记,纳税人代扣登记,代扣代扣代缴纳税登记等

1.商业登记

(1)营业税登记对象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没有固定生产场所或营业场所的农村流动小型卖方以外的所有纳税人,均应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代扣代缴代理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登记手续。

(2)营业地点

通常,它是针对生产和经营场所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登记地点有异议时,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权。

(3)营业税注册时间(30天内)

: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无营业执照;未经有关当局批准─-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天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停业,自从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的那一天起,他们累积了超过180天的收入连续12个月。-自到期之日起30天内。

(4)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纳税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办理以下事项,必须持有税务登记证:开立银行帐户;申请减税,免税和退款;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付款获取采购发票;申请市外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处理业务关闭和业务关闭;以及其他相关税收事项。

[提醒]税务登记证不得借出,更改,损坏,交易或伪造。

2.更改注册(先做生意,然后纳税)

(1)申请

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变更,住所和营业地点变更(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生产或经营方式变更,增减注册资本(资本)隶属关系的变化,生产和经营的变化,银行帐户的变化或增加,生产和经营的所有权的变化以及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变化。

(2)时限要求(30天)

企业自变更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税务机关应自接受之日起30天内审查并办理变更登记。

(3)是否重新颁发税务登记证(以查看更改的内容是否涉及证书)

如果更改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的内容,税务机关将根据更改后的内容重新发行税务登记证。如果更改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并且未更改税务登记证的内容,那么税务机关将不会重新签发税务登记证。

3.商业注册

如果实行固定利率收款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在其批准的经营期内中止营业,则应在中止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停业登记。

纳税人应在恢复生产和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并应在确认后完成恢复登记。停业后纳税人未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注册。

[提示]纳税人的停权期不得超过1年。纳税人在停业期间有纳税义务的,应当依照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纳税。

4.取消注册(税收和业务优先)

注销是一种纳税登记程序,当纳税人需要终止其纳税义务时,会向税务机关报告。

范围和时间范围:

(1)解散,破产,撤销和其他情况,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15天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管部门取消了登记; 15天(简易测试现场)

(3)由于居住地和营业地点的变更,因此涉及税务登记机关的变更。-取消注册后30天办理新的注册。

[提示]生产和营业地点的变更不涉及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和变更程序的变更。

(4)在中国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的外国公司,应在项目完成并离开中国之前的15天内持有相关文件和材料并报告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取消。税务登记。

[提示]开放和更改为30天,取消为15天。

5.外出时进行检查和检查的注册

(1)暂时在国外县(市)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签发《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国管理证明” ”)。

(2)税务机关应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签发“外国管理证书”。 “外国管理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纳税人在进行《外国管理证书》规定的生产和经营之前,应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到注册。并提交税务登记证和“外国管理证”的复印件。

(4)纳税人应在完成业务活动的地点向税务机关填写“对外业务活动报告”,并清算税款和还清发票。

(5)纳税人应在《外国管理证明》生效后的10天内返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付款程序。

6.纳税人注册(理解)

纳税人在注册业务运营或变更时应同时报告和注册税种。税务机关应在接受之日起3天内注册税种。

7.预扣税预扣税注册(理解)

(1)代扣代缴代理人应在代扣代缴义务之日起30天内,向税务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税款,并取得代扣代缴税款登记证。

(2)税务机关的代扣代缴税款。预扣税事项只能在其税务登记证上注册,并且不会颁发预扣税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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