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关于征收个人住房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8号),自己使用超过5年,是家庭唯一的居住房屋获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年内仅转让住宅销售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契税为3%,差额为营业税,综合地价为10%。
的5年期限是根据财产证明书的日期计算的。一般而言,二手房转让税:契税:房屋付款的1.5%; (买方)印花税:房价的0.1%(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手续费: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均分);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买方)所有权登记费:80元; (买方)产地证费:50元; (买方)营业税:差额* 5.5%(5年以上无需付款); (卖方)个人所得税:差额的20%或房价的1%。
(卖方)个人所得税:
1.如果房地产证明书已有5年历史,并且是唯一的房屋,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则需要支付房地产交易可获利部分的20%或总房价的2%;
3.如果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包括144平方米),则应支付房地产交易可获利部分的20%或总房价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