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继承房屋个人所得税-转让继承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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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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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交多少

继承房产再转让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5] 172号文件,继承的房地产由继承前的购买时间确定,房地产由房屋改建时取得的房地产证的确定时间确定。

根据财税字[1999] 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有关住房收入个人销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使用权转让的有关问题超过五年,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夫妇双方)从居住房屋获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您的名字中没有其他房屋,那么如果您现在出售房屋,您将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继承房屋 转让 能否按照1%交个税

继承的房屋转售价为交易价值的1%。该税是按照规定缴纳的,免收证券交易所税。《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关于住房地方税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8号)规定,自用转移5和免征住房税。只有房屋要执行《特定问题公告》(深发[2005] 172号)规定,捐赠,继承和离婚财产的非购买形式,应当以非购买形式在房屋外出售,所购房间应当按照补助价购买。 ,继承和离婚财产。已确定应使用非捐赠形式(例如普通捐赠,继承,离婚和其他非购买形式)来获得住房合作和合法证明文件。税务部门将按照相关程序继承父亲的房地产并转售房间。5,属于免税的独户房屋销售

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房屋再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获得房屋财产权的子女转让财产时可以扣除的财产原值。再根据以下公式确定房屋:财产的原始价值=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孩子的继承份额+孩子向其他孩子支付现金补偿+相关税费;获得房屋产权的孩子的继承份额=继承之前的房屋购买或建造成本之和与相关税费之和×孩子的继承比例。文章中提到的“向其他子女支付现金补偿金”,纳税人应依靠司法裁定(通过司法裁定),继承房屋产权的意愿,公证,银行转账程序(通过银行转账),代收。由该人签名的收据和其他有关凭证作为扣除依据。

(2)根据国税发[2006] 108号文件第3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价证明,并且无法正确计算房屋和房屋的原价,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对其征收了经批准的税款,即将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核实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地方税务局或省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方市税务局根据所在地,地理位置,建设时间,房屋类型,平均房价等因素确定。转移收入在1%至3%的范围内确定。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第6号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条:关于转售捐赠房屋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