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销售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鼓励个人购房,税收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当前房屋销售的一年内以市场价格回购房屋个人,即出售其当前住房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根据其购置房屋的价值全部或部分免税;来自个人使用权转让超过5年并作为家庭唯一起居室的收入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征收和转移个人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5人以上自用文件中所述年份是指个人购买房屋以转让房屋5年以上。
1.确定个人购买日期。个人按照国家住房改革政策购买的公共住房,应根据住房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住房付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时间,按照第一努力的原则确定。在房屋产权证书上注明;注明的日期或契税证明的日期应根据优先原则确定。
2.房屋的个人转让日期应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1.营业税:5年以内(转让收入-购买价格)×5%,城市建设税7%(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费3%(营业税3%),地方教育附加费1 %(营业税)1%),;
2.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购买价格税和购买时支付的费用-合理费用-转让时支付的税)×20%
个人所得税:根据所售房屋的价格减去房屋的原价,合理的费用和税款后的财产转让收入计算和支付20%。
1.自付额:房屋的原价,房屋转让时支付的税款(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其他税费),
合理的费用(房屋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其次,在一年内减少或免除买卖房屋:
(1)对于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现行房屋的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的纳税人,应在购买现行房屋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税收保证金的形式,然后是购买房屋的数量和原始房屋的销售之间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
(2)纳税人在个人出售房屋前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买房屋时,可以在审查并确定房屋税额后免除部分或全部个人所得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3.它已经使用了5年以上,是家庭起居室的唯一缓解措施:
(1)转让给个人超过5年的收入,也是家庭起居室的唯一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为改善生活而购置新住房并在购买后一年内将原始自用住房转让超过5年的个人,并且是家庭中唯一的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1147.65×7%= 57.38元
3.教育附加费:1147.65×3%= 34.43元
4.地方教育补助金:1147.65×1%= 11.48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购买价格税和购买时支付的费用-合理费用-转让时支付的税)×20%
= 8627.38×20%
= 1725.48元
房屋产权转让人享有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产权证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税务机关。
1.对于出售自己的房屋并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的纳税人,他们应首先向当地税务局(税务局)申请政策减免税)原始房屋所在的位置。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当提出退税申请。申请政策性减免税,请提交以下信息:(1)《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所有者是以配偶或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则必须提供结婚证书最初版; (三)自有房屋的房地产证书复印件,自用房屋销售合同正本,纳税证明; (4)购回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发票和房地产证明。如果您通过抵押贷款购回房屋而未获得房地产证明,则应提供抵押合同的正本和副本以及贷款银行签发的有效证明; (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信息。
纳税人获得税务机关的减免税批准后,将退税申请提交区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局),应提供以下信息:(1)“退税(减税)申请批准表;)退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机关减免税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售自有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支付凭证的正本和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信息。
2.在财产转让人签署所有权转让合同并提交财产后,使用超过5年并成为家庭唯一住所的个人所转让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将申请移交给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在获得产权证书之前,请向房屋所在的地区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局)申请减税或免税。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2)业主身份证和户口卡的正本和副本。如果财产所有人是以配偶或夫妻的名义,则必须提供结婚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三)自用住房买卖合同,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的产权转让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证明复印件; (4)市规划土地资源信息中心档案室颁发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书》。如果转让人的户口卡的婚姻状况记录为“已婚”,还应提供以其配偶名义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证”; (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信息。
3.在旧城重建过程中,对被征用住房的个人的补偿费;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房屋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税务机关批准。(包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