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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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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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不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月收入和扣除社会保障金的金额为350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第1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事业单位(自治)(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民政府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工资给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从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您在社会保障中心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以在计算税款之前扣除。

关于公积金贷款免工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请问提供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谢谢。

您应该是地方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规中未包含该政策。比较接近的是《关于免征天津市地方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供参考:

各个地方税务局:

为了便于实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实施办法》(市政府于1998年8月11日第4号令),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解释如下:遵循实施。

1.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从个人工资的月应税收入中扣除,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其他个人付款方式住房贷款(如抵押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不得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并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2.每个单位的会计部门每月预扣个人所得税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的个人必须要求他们向“天津”提供盖有各地区和县现金收入的邮票上个月天津建设银行分行。市政工人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时间表的正本或“员工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查询表”用作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凭证。附上上述凭证的副本。地方税务局严格审查上述凭证,并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不得低于雇员工资的5%,最初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能会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费率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费率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对于在1998年12月15日之后加入工作的员工,该单位最多可以提供该员工薪水的25%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率不得低于该比例的10%。员工的工资,但不高15%。

单位如何支付公积金:

旧单位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住房公积金存款登记,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后,再到委托银行办理设立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为其雇员提供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雇员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明细帐,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新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住房公积金存款,并在该日期起20天内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文件。委托银行的注册登记工人要办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程序;

合并,分裂,取消或破产的单位,应在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天内,从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变更注册或取消注册,并自行完成变更注册或取消。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文件。

个人如何存入公积金:

用人单位应当自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付款登记,并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文件,办理职工住房的设立或转让。存入委托银行的公积金账户手续;

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有住房审计文件。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帐或盖章程序。

预防措施:

了解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很重要。付款人需要按照付款规定缴纳费用,以确保公积金的顺利存入;

住房公积金既有福利又有可回收性,是现代人减压的良好政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