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简单,一张卡用于支付工资,该帐户也用于转到公司帐户,另一张用于发放福利,老板亲自转账给您
税款也是第一张卡审计税,第二张卡涉及个人转账,您能证明什么?
个人所得税少缴是一方面,但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扣缴义务人,但仅履行扣缴义务。
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明显怀疑社会保障金支付不足是主要原因。HR表示,仅表面上就不会少付4张保险和1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太多。除了一些可能无法作为额外总工资支付的特殊规定外,各种现金和实物分配(例如津贴和补贴,各种名称的奖金,加班费,双粮等)基本上都已计入总工资中计算基础。社会保障企业的负担很重,并且都已计划好,因此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减少个人社会保障支付基数。就个人而言,它将影响未来的养老金。
1.这是逃税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创造更多的人还是多次支付工资以实现避税,都是违反法律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根据个人税法,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根据税务文件缴税。
第二,合理的避税渠道:
1.不应缴纳的税款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实际上与公司在办公过程中与生产和运营相关的支出有关,而与个人收入无关。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报销,并且不要将其计入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根据工资支付税款,并且每月分配工资分配平衡(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份纳税文件中),例如:将年终奖金放入一份月在内部,有可能提高几种纳税等级,并且无形地支付更多税款。如果在几个月内共享,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