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工资支付方式的合理避税:目前的个人税法没有针对个人非货币性福利收入的具体管理方法,因此可以通过减少名义收入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达到可接受的水平。税率范围。
2.以五险一金的扣除标准为基础的合理避税: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支付标准,或在扣除总工资税前提高其他免税项目。以公积金为例。住房公积金每月增加后,实际收入不受影响(可以提取公积金),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3.基于优惠政策的合理避税:当税率难以改变时,我们可以更改应税收入额。例如,您可以与公司达成协议,部分薪水和薪水是以福利的形式而不是现金的形式支付的,因此它不会被视为收入,并且不会征税。单位可以增加免费运输,免费膳食等福利项目,从而可以减轻职工的税负,而又不增加职工的工资,也可以变相增加职工的收入。
4.在各个税项中,年终奖金的税收计划:年终奖金是按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的,即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并将其商数与相应的税率进行比较。报税。许多单位不注意,导致雇员的工资和年终奖金比例失衡,而且一方过多,从而提高了全年的总体税率。
以上是公司向员工付款的四种避税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下是一些示例供您参考。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理解。
王:月工资收入为2300元,其中800元为月房费,剩余的1500元可用于其他消费和储蓄。如果Wang的部门每月付给他2300元,并且按照个人收入法,那么Wang的所得税应为:
(1 500-500)×10%+ 500X5 %% = 125(元)
但是,如果企业为其提供住房并且每月仅支付1500元的工资收入,则其工资收入的所得税为:
(1500-800-500)×10%+ 500×5%= 45(元)王某可身:125-45 = 80(元)
这不会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并且在消费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员工自己也避免了部分税收。
李是一家卷烟厂-一位著名的员工。在工作之余,李先生去宏源机械学校教给学生一些基本原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李某于1998年1月1日被正式聘请为该校的讲师,月薪为1000元。由于近年来效率低下,李的卷烟厂一直亏损,所以李的工资收入为每月600元。1998年12月,他获得奖金收入2500元。同时,由于李在前往机械学校的途中遇到了两个流氓,抢着学生的钱包,李与他们搏斗,最终将他们送到公安局。当月,李某被公安机关奖励200元。年底,李先生主动到市税务机关申报了税收。李先生本月计算的应纳税额为:
1000-800 + 2500 + 200 = 2900
500×5%+ 1500×10%+ 900×15%= 535
税务人员在阅读了纳税申报单后指出了李的错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0条,向有勇气的人发放的奖金经有关部门批准是免税的。具体规定如下:对于经乡镇(含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以上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组织机构和规定的资助或者类似组织。县级)-主管部门已建立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申请人的奖金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面对匪徒,李某不惧怕危险,与之搏斗,然后将他送到公安局。结果,他因其英勇而获得了公安机关奖。公安机关是经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机构,发给李的奖金不予征税。但是,李先生显然没有意识到这条规则,对他每月的收入纳税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规定,从月收入中扣除工资和工资收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800元。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逐项所得税模型,因此,应纳税所得额是针对每个应税项目分别确定的,即每个应税项目的收入金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减税金额余额用作收入的应税收入。李先生的收入并非全部与工资相关,因此应按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奖金收入有以下规则
1)计算在十个国家居住的个人获得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和劳动红利(以下统称为剩余)的应纳税额。根据规定,一个人一次连续几个月获得的奖金应视为一个月:[[从资本和薪金中计算所得的应纳税额。由于月薪和薪金收入按月扣税,因此原则上不扣除数月的月度奖金,而全额为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量。但是,如果纳税人在奖金月份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少于800元,则奖金和月收入将合并在一起,从而降低了成本。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从工资中扣除奖金收入和800元差额的余额视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