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从主体中了解:
避税计划的主体是纳税人。
的反避税主体是税务机关;
其次是不了解:
1税务机关首先制定了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2,纳税人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纳税;
3,纳税人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制定避税计划并予以实施,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4,税务机关发现了纳税人的避税行为,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他们无能为力;他们不能受到惩罚;
5,对于纳税人合理的避税行为,税务机关采取措施依法行使立法权,修改或修订旧法律,或重新颁布新法律,然后颁布实施。
6,纳税人根据新法律纳税...
7,重复发生……...
逃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隐瞒事实,伪造账目和隐瞒应纳税额;
逃税是纳税人对应纳税额的确认,但是转移和隐藏财产,隐藏纳税能力的手段。
逃税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仅限于负有税收责任或预扣税义务的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
(1)纳税人;
(2)预扣代理。
1只有在法律上有义务缴纳税款或预扣税款的人才有资格逃税;其他人不惩罚偷税漏税,但可以确立共同的偷税漏税罪。
2征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证明书的要求接受税务机关,并以税务机关的名义收取少量零散税款的单位。代理人是《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的主体,并且不是逃税的犯罪主体。
国际避税天堂包括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开曼群岛和瑙鲁,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卢森堡,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和荷兰。
国际避税的含义:通常是指人们可以用来进行所得税或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或地区。它的存在是国际纳税人开展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类型:
1.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如: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开曼群岛和瑙鲁2个具有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
3.所得税仅适用于具有领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例如:中国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等。
4.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所得税。如:卢森堡,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等。
5.与其他国家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根据国际税收协定,双方必须向另一国居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预付款的税收优惠。例如:荷兰
避税天堂功能:
1,不征税或税率相对较低
2,运输和通讯设施
3,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
4,稳定的货币和灵活的汇率控制
5,金融业重要且不成比例,实质性的贸易活动相对较小
6.促进和促进避税天堂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7.税收协定的存在和使用
避税天堂的非税收条件:
1.政治和社会稳定{{ }} 2.交通和通讯的便利
。3.银行保密系统严格
。4.对资本交易无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