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个不是跨国公司可以选择的国际避税天堂(答案:D)
A.对所有收入都征收低税率的避税天堂
B.具有完善税收协定的准税收天堂
C.无税无政府状态
D.对特定公司征收所得税的税率较低的国家
国际避税天堂的特点:
1.不征税或税率较低;
2.交通和通讯设施;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4.稳定的货币和灵活的汇率控制;
5.有一个重要且不相称的金融业,实质性贸易活动的主要部分相对较小;
6.升级并促进避税天堂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7.税收协定的存在和适用。
例如,美国于1962年制定的《国内税收法》和德国的《外国税法》。美国政府提出自己的政府采购计划时,下令所有政府部门禁止以百慕大为住所的公司竞标。经合组织对该组织在2000年报告中提议的35个避税天堂的有害税收竞争行为发出了经济制裁的威胁。许多国际避税天堂已承诺纠正有害的税收竞争,并在国际压力下修订了其公司注册规定。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现阶段引入外资比防止逃税更为重要。此外,要将离岸公司纳入税收范围,对专业标准也有很高的要求:了解每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参与相关的国际组织,在法律法规中拥有完整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国家,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足够的检查和收集能力。由于上述两个主要原因,所有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默认了离岸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