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事情应谨慎执行。但是税收征税评估中有这样的事情,即销售模式将对同一个行业的不同公司造成不同的税收负担,只要它体现在价值链中即可。
1.国际税收专家肖雯和爱德华将避税天堂定义为:“避税天堂是指人们不必为拥有资产或获得收入而纳税或仅比主要工业国家少得多的地方。税”。现在,世界上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被视为更典型的避税天堂,包括百慕大,巴哈马,瑙鲁,开曼,马恩岛,列支敦士登,香港和澳门。
2.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的内部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内部交易价格。由于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同于普通独立公司之间的关系,因此其内部价格不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因此我们将其称为转移价格
所谓的转让价格,也称为“转让定价”,是指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内部进行商品,劳力或技术交易所使用的内部价格。跨国公司。它不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影响仅受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和最大化跨国公司的全球利益的目标的影响。例如,一家在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公司从其外国母公司购买原材料,将其加工成最终产品,然后将其卖回其母公司。在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价格是转让价格。在实践中,相当多的外资企业可以通过“高进低出”,“低进高出”甚至“主观上”来实现利润调整,避税,优惠待遇,资产配置优化,减免。支出”。各种风险,进而达到对公司进行战略总体控制的目的。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董事兼转让价格专家狄树哲作了一个比喻:假设一家美国公司来到中国投资并建立工厂,并从其母公司进口原材料,价格为10美元如果您在中国追加投资2美元,则费用应为12美元。但是,在中国的子公司以11.5美元的价格将产品卖回了母公司。从书中可以看出,这家在中国投资的美国公司亏本了,其母公司很可能以14美元的价格将产品转售给其他公司。消费者,因此利润保留在国外。
在一家跨国公司北京总部担任会计师的女士透露,外国公司通过转让价格逃税占避税总额的60%以上。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他避税方法也利用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允许国内公司在需要使用跨国公司的技术,专利和商标时支付巨额特许权使用费。同时,一家外资企业的母公司大幅度降低了其劳动力成本,而子公司则通过利率来实现价格转移和“制造损失”,从而向他们支付了高昂的劳动力成本。
1.明确“转让定价”,“避税”和“反避税”三个概念。
转让定价通常是指跨国关联公司。为了集团的整体利益或业务目标和策略,通常不是基于独立竞争的市场原则来确定交易的价格或费用标准,而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相关商品,技术或劳务的价格或支出标准,以实现整体业务目标和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没有明确的避税概念,通常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一个或多个缺陷通过公开和正式的非法方式减轻或逃避其税收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通常是指当局和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税收流失的措施和方法。反避税的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制定具体的纳税义务措施。例如,税法规定与纳税人有关的第三方必须提供税收信息,或者某些纳税人交易的价格必须由政府部门批准和同意。第二,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法。例如取消税收延期,通过转让价格限制关联公司之间的避税措施,以及控制子公司的海外营业利润长期留在避税天堂。第三,加强税收征管。例如,建立专业的反避税机构,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审查等。第四,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2.转让定价是跨国关联公司避税的一种方法,也是国家税务机关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制定转让定价的特殊税收调整的一种反避税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特殊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等有关规定,转让定价主要有四种类型:购买,出售,转让和使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金转移和使用;资金筹措;提供劳工服务。跨国集团内的关联公司通过上述四种形式制定各种转让定价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跨国集团的整体利益。国家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转让定价方法采取反避税措施。目前在中国大陆,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反避税措施包括确定转让定价的相关关系,关联交易的类型和方法,同期材料的管理,转让定价的方法,转让定价的调查和调整,国际磋商以及法律责任均指定了转让的使用定价计划者有很多限制。
3.只要跨国公司最大化整体利益,转让定价将始终存在,并且避税和反避税将始终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