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它。它是否包含以下段落: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有应税行为,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则该代理人应为代扣代缴税款;受让人或购买者应为预扣代理。
外国企业在中国直接提供劳务的收入需要发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以签发营业税证明,税收收据和其他税收文件;在中国直接提供劳务的外国人的收入需要去主管部门税务机关签发营业税证明和收据,个人所得税证明和收据或免税文件。
您属于哪种情况?
如果根据本法规应免税,则最好请税务局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