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正常的。诸如通信之类的发票都是消费者发票。员工使用此类发票。然后,公司支付工资,这相当于将工人的工资转换为营业支出(或营业支出,原本是利润,现在变成了(成本资金)公司的投入和销售项目被冲销。另一方面,公司的成本变高了,变相减少了利润。企业所得税可以少交。
就个人而言,如果您通常在收到薪水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这样做之后,您不必缴纳更多税款。
这种避税是非法的,也是避税的(但原则上不是非法的)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可以再次询问。
企业将如何受苦?
1.这是逃税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创造更多的人还是多次支付工资以实现避税,都是违反法律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根据个人税法,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根据税务文件缴税。
第二,合理的避税渠道:
1.不应缴纳的税款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实际上与公司在办公过程中与生产和运营相关的支出有关,而与个人收入无关。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报销,并且不要将其计入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根据工资支付税款,并且每月分配工资分配平衡(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份纳税文件中),例如:将年终奖金放入一份月在内部,有可能提高几种纳税等级,并且无形地支付更多税款。如果在几个月内共享,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交税款。